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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扎实推进“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新探索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兰陵县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举措,构建联动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工作经验在先后4次被《“双减”改革每日快报》报道。

一是党建引领,“双减”体系规范化。兰陵县委教育工委强化党建对“双减”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政治引领、队伍组建、思想教育、工作联动等多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双减”工作高质量落地。研究制定了《兰陵县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办法》,抽调县教体、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21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县长任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工作专班持续深化部门协调联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具体要求,配足配齐执法装备,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打造“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快速反应”的行政执法联动模式,重点打击“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了共管共治的工作合力。为加强硬件保障,2023年,县政府投入资金6.5万元对专班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升级,并每年投入资金5万余元为专班工作配备专用执法车辆,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是挂牌监管,社会监督常态化。为推动校外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兰陵县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责任督学和社会监督员建设,并从构建责任督学和社会监督员挂牌督导体系、明确责任督学和社会监督员工作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建立绩效评价和考核奖惩机制等4方面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全县设立城区和乡镇两大督导责任区,从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在职副校长、中层干部中遴选责任督学40人;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五老”人员、学校家委会成员中聘请社会监督员30人。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挂牌监管,按照统一规格制作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和社会监督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和督导事项与职责等,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责任督学主要参与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监督办学行为等工作,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办学水平,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社会监督员主要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打造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新生态”。

三是五位一体,网格监管系统化。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分布特点,兰陵县将城区划分为16个重点区域,乡镇(街道)划分为21个网格,抽调县直小学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一名分管副校长配合县管理专班开展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网格化监督作用落实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神经末梢”,确保横到边、纵到底。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在周末、寒暑假经营的特点,专班工作人员调整休息时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采取“日常+夜查”方式,开展常态化巡查,实行“回头看,回头再看”的工作模式,盯紧盯牢重点领域,突出整治工作重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双减”随手拍,畅通群众举报诉求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核实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托政府网站、兰陵首发、教育在线等媒体平台,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让“隐形变异”无处可藏,形成强大震慑力量。在工作专班办公室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每家培训机构有两个监控探头接入监控系统,实现智能化远程监管,提升日常监管的精准度。构筑起了“责任督学+社会监督员+线上举报+网格覆盖+远程监控”五位一体的监督治理体系。

四是科学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化。为逐步形成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到位、监管到位、规范到位的良好局面,兰陵县一方面提供温暖服务,由专班人员积极上门与培训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为转型提升提供政策支持,积极进行引导和帮办,努力为机构发展拓宽空间。另一方面开通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罚没系统,制定出台《兰陵县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业务指引》《兰陵县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部门权限清单》等相关文件,健全制度体系。工作开展以来,工作专班共检查培训机构1150家次,关停“证照不全”机构315家,发现问题988个,督促整改隐患967个,实施临时查封62家,行政处罚11家,行政处罚人3人,罚款13.3万元;受理群众投诉1022个,完成退费70.5万元,整治户外违规培训广告83处,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4人。校外培训市场持续净化,办学行为逐步规范,构建起政府、部门、行业及社会共同关注的综合治理新格局。(张步强  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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