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兰山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采取多项举措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服务水平,助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涵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了法治教育课400余节,保护学生权益97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活动115次,参与学校安全管理116次,实施或者指导学校实施教育惩戒67次,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97次,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86次。
一、规范四项制度,确保各方履职到位
一是制定管理细则。2023年,兰山区教体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兰山区法治副校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从提出需求到选聘、培训、考核、激励、退出等全链条管理流程。
二是健全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调推动,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职能科室加强沟通对接,探索建立了法治副校长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沟通联络、日常工作协调等方式,确保法治副校长聘到位、管得好、起作用。
三是做好履职记录。制定印发《兰山区法治副校长工作纪实表》,学校根据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学生管理和教育,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事故调解协商、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实施教育惩戒等履职情况填写纪实表,推动法治副校长日常履职走深走实。
四是细化评价管理。成立区法治副校长考评管理小组,按照《兰山区法治副校长考评细则》,定期对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表彰、奖励,派出单位也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纳入表彰奖励的范围,对履职不当、考评结果较差的法治副校长,由原派出单位改派人员,不断优化法治副校长队伍。
二、健全三项机制,确保人员选聘到位
一是建立法治副校长选聘机制。印发《关于推荐兰山区法治副校长人才库人选的通知》,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法治副校长库,搭建学校和司法部门的双向沟通桥梁,结合法治副校长日常工作地点、专业特长等信息进行双向选聘,努力提升法治副校长匹配度,目前已为全区166所中小学、5所中职学校配备185名法治副校长(部分学校聘任多名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全覆盖。
二是建立法治副校长动态调整机制。全区各中小学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台账,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依据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定期对法治副校长队伍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法治教育人才队伍,确保工作开展更加有效。
三是建立法治副校长培训机制。区教体局牵头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编制印发《兰山区法治副校长业务读本》,对法治副校长开展任职培训、任期内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队伍履职水平。
三、立足三个支点,确保普法教育到位
一是打造高质量课程体系。统一编写普法资料《我身边的法律》,在不同学段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灵活授课内容,结合特定时间节点、不同学生需求,定制主题课程,开展防溺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宣讲,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立标准化审核体系。印发《兰山区法治副校长培训内容审核管理细则》学校对授课内容、方式、载体进行审核,确保培训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
三是创新多途径授课体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印发《关于公布兰山区学校、幼儿园校外普法项目库的通知》,将普法课程菜单化,沉浸法治教育项目化,推动单一的法治课堂授课模式转变为多形式、多手段的法治实践教育,法治副校长通过“宪法晨读”“模拟法庭”“法庭参观”“学生进警营”等项目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教育项目,利用少年法庭、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小学生实践基地等实践场所,开展沉浸式法治宣讲和授课,让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龚玉璐 李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