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观念,了解法制知识,临沂沂州实验学校组织学生走进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参加宪法主题日活动。
在法院民事庭,法官先从民事庭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委托代理人、原告和被告等角色一一向学生们作了介绍,并列举了生活中的民事案例,同时告诉学生们尊老爱幼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的最低要求。
在法院刑事庭,法官引导孩子们观察刑事庭与民事庭的区别,并用“吸毒”的案例生动地向学生们讲述什么是犯罪,使学生们明白了吸毒虽然不是犯罪,但是与吸毒相关的一切行为都是犯罪。此外,法官还结合实例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本次普法活动有效引导和帮助了学生们尊法、学法、用法,学生们纷纷表示要从小学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的条文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张凌垒 沈玉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