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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10月20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对下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及《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临安明电〔2013〕7号)精神,督促指导各县区、学校积极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局领导、科室将对所包县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集中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0月24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结合《关于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教安字〔2013〕3号)要求,对照《临沂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细则》标准,根据冬季特点,重点对校园治安防范、校舍设施、消防管理、食堂食品卫生、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查方法

以暗访形式进行,每个县区至少抽查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各一处,做到城乡学校兼顾、走读与寄宿学校兼顾。以实地查看为主,少听汇报,多看现场,详查档案资料,查出问题当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冬季即将来临,火灾、交通事故、冰冻灾害、煤气中毒、疾病传染等安全事故高发。各县区、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搞好气象灾害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搞好自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区、学校要结合本次督查,在进入冬季之前立即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环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平安。

(三)深入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各督查组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检查、谁负责”,对照检查内容,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督查中要不打招呼,不要县区同志陪查,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于10月底前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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