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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临沂市数字化校园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临沂市数字化校园创建实施方案》(临教电字[2011] 2号)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3年12月上旬对全市申报的147所拟创建数字化校园学校组织实施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验收时间

一组

二组

12月4日上午

临沭县

沂水县

12月4日下午

莒南县

开发区

12月5日上午

兰山区

沂南县

12月5日下午

郯城县

河东区

12月6日上午

罗庄区

平邑县

12月6日下午

苍山县

蒙阴县

二、验收要求

(一)主要工作程序:

1.县区或学校提供汇报材料,简要座谈或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2.网络档案部分,根据各县区提供的网络地址,对照标准分别从A1、A2、A3、A5四方面进行网络检查验收。

3.评估验收组通过县区提供的统一账户,对数字化校园平台的前台展示和后台管理逐一检查落实。

4.在对网络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问题,统一到相应学校实地查看。

(二)县区需要准备的工作:

1.验收学校需提供学校和县区盖章的《数字化校园自评报告》7份。

2.县区提供一处相对集中的场所(学校微机室等),确保至少有5台电脑,能正常访问县区数字化校园验收展示平台,及进入各验收学校平台的账号。

3.在网络验收的同时,各县区申请验收的学校要有至少一名负责人在场,解答专家组对该校提出的各类问题,及确保进入验收学校应用的各类平台。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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