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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13〕10号)、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字〔2013〕1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安发〔2013〕41号)及市政府、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13]206号)要求,市教育局领导、科室按照包县区安全责任分工,将对各县区、市直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2月至春节前。具体时间由督查组定。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情况,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场所为重点,结合冬季取暖、防煤气中毒等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3、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4、检查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冬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办法

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查现场)。每个县区抽查县直学校一处,乡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各一处。发现隐患要现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各督查组每查一处学校都要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由学校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结束后,务必将督查情况和《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存档。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对校园各重点部位、各环节、各角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附: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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