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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沂市教育局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临沂市教育局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8日

临沂市教育局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的指导意见》(办字〔2013〕96号),为做好教育系统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定岗范围

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同志、其他领导同志和科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局直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校领导,学校各职能处室岗位负责人和教职工及一般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

安全岗位实名制管理体系建设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宣传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推进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规定,制定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信息采集,建立档案(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认真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的意见》(临政发〔2009〕51号)和市教育局、安监局《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意见》(临教政字〔2010〕5号),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学校负责监管范围内管理对象的调查摸底,确保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信息不遗漏、全覆盖,确保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三)明确职责,建立目录(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的指导意见》(办字〔2013〕96号)文件精神要求,要按照定岗、定人、定责要求,对所有岗位都要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和责任人。市教育局负责填报《临沂市教育局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信息表》(附件2)和《临沂市教育局安全岗位管理实名目录》(附件4);各学校填写《临沂市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内部实名目录》(附件3)和《临沂市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内部实名目录》(附件5),内部实名目录由学校、教育局分别备案存档。各学校要将建立的内部实名目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备案。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岗位管理实名目录进行汇总,建立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岗位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制度

一是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各学校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沟通交流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实名制工作运转顺畅。局机关各科室、学校各处室之间要积极沟通交流,切实做好业务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工作调度机制。市教育局积极做好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的调度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及时通报督导、检查、考核情况和主要做法成效及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是即时调整机制。建立学校安全岗位实名制即时调整机制,对新增信息及时纳入实名制管理,对因工作调整等原因调整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不脱岗、不空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实行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是全方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动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要按照“政府监管、行业管理、学校负责、社会监督”和“一岗双责”要求,配齐工作人员,配备设施设备,保障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具体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请各学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

(二)认真履责。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意见》(临政办发〔2013〕63号)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到基层学校检查安全制度,局领导、科室要每月至少到所包县区、学校督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严格考核。市教育局将把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作为学校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实名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照实名目录,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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