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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来临,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3〕201号)要求,现就开展“两节”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经常开展培训。

(二)学校食堂肉类、食用油、蔬菜、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品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货渠道是否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留样制度是否规范等。

(三)学生饮用水、饮用奶、营养餐等是否符合标准。

(四)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五)食堂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六)学校小卖部、摊点规范经营情况。

(七)学校卫生室管理、学生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县区、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坚决杜绝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流入学校,确保“两节”期间校园食品安全。

(二)全面检查,强化整改。各学校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教育(体)局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情况下,采取突击检查、样品抽查等形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明确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各县区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防病从口入。

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将“两节”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1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7日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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