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件通知>>正文

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4〕4号)、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安明电[2014]12号)和市食安办《关于印发< 临沂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食安办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平安,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领导、科室根据联系县区和实名制责任分工,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29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1.各县区近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2.落实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3.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情况。

三、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县区至少抽查高中一所,一个乡镇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各一处,市直学校必查。查出问题当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防范。近期各地发生多起学生伤害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学校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搞好形势分析研判及预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各县区、学校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排查,不放过任何角落、每一个环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抓到底,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深入督查,确保实效。各督查组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原则,对照检查内容,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督查见到实情,取得实效。检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认真填写《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记录表》(附后),于10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附件:1.局领导联系县区学校安全分工

2.市教育局实名制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表

3.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记录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9日

下载附件

上一条:关于组织收看临沂市第四届“寻找最美乡村教师”颁奖典礼专题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