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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1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临安发﹝2014﹞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切实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

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明确分工,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通过网络、宣传栏、黑板报、知识竞赛、演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法制氛围。二是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各类安全培训内容,原原本本地学习领会法律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三是要突出抓好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要通过组织各类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让相关同志熟悉法律内容,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等二十项重点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更加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实施性。

各县区、学校要结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意见》(临政办发﹝2014﹞40号)要求,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要全力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牢固树立“隐患等同于事故”、“排查隐患就是维护安全”的意识,落实好领导责任,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好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排查整改、隐患台帐、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安全专家库建设等各项制度,把隐患排查整改纳入学校日常管理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提升安全生产隐患防范能力。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培训、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要把隐患排查的内容作为培训重点,保证所有人员有意识、有能力开展隐患排查。

临沂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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