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教育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临教办字〔2015〕13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软件技能大赛现场演示答辩环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软件技能大赛各项目各学段的前3名候选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拟于2015年9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演示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1.课件、微课程演示答辩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优质课演示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现场演示答辩教师在陈述教学设计时必须呈现本人相应的作品。
3.答辩教师介绍本人作品在教育教学中,如何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问题,如何能够配合课堂教学或学生课后自主学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答辩教师介绍作品在本学科领域中所能起到的示范引领作用。
5.现场演示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四、其他事项
1.答辩会场不准携带手机,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会场安静。
2.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教师视为自动弃权,成绩作零分统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宝胜、冯倩;
联系电话:8127168。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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