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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2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全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全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好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根据《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办字[2016]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全市及省内外事故教训,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二、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一中心,全面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进县区依托交通运输公司或公交公司成立校车服务公司,提高校车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校车使用许可材料审核,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对校车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校车超速超载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完成)

(二)确保校舍设施安全。一是对现有校舍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是否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对鉴定的D级危房是否停止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维修。二是安全建设工程质量情况。校舍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相关开、竣工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现象。

(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

(三)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排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阅览室,微机教室,学生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治安、消防、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

(四)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保鲜留样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学校要加大对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的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师生交通、消防、食品、治安防范等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校(园)门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排查力度。通过学校自查、实名制安全督查等形式,对校舍、校车及学校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要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解决安全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严格责任落实。市教育局领导、科室按照联系县区和实名制责任分工,每月至少一次对所包县区和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走到每一个乡镇,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上报,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按时上报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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