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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为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6〕32号)要求,局领导、科室要按照实名制责任分工,对市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4日-19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二、检查内容

1.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2.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消防、食品安全、防汛、防溺水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查出问题当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局领导、科室对实名制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督查一次,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于4月19日前送学校安全管理科。

附: 1.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实名制责任分工表

2.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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