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办字〔2018〕6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推进政务公开,对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党委议定事项、各科室(单位)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牵头落实)。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
(二)围绕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大公开力度。各科室、单位拟制公文时,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局领导审签;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政策法规科审查。局党委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起草科室、单位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局党委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政策起草科室、单位应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政策起草科室、单位应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说明。(各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规划财务科、办公室牵头落实)。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在每年6月底前公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基教科负责落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部署,做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做好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教科、职成教科、督导室、资助中心、学前办分别牵头落实)
(四)围绕重要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省、市重大部署和教育领域重要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战等做好公开,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科室、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抓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办公室牵头落实)
(五)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教育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重点做好就学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六)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七)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
(八)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九)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牵头落实)。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要在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信息科牵头落实)。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办公室、信息科牵头)。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信息科牵头落实)
(十)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构建上下联动的教育新媒体宣传大格局。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一)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全面整合规范政务热线电话,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办公室负责)
(十二)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三)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要在公文审签单上设立“公开属性”栏目,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五)优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维护长效机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和具体工作实际对目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目录充分体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精神,全面覆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内容,并于年底前公开发布。(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六)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教育领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指导编制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探索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落实)
五、着力构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体系
(十七)加强组织保障。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要抓好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八)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对标赶超活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不足,制定赶超措施,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办公室牵头落实)
临沂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