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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作出的“四个坚持”重要指示,根据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山东省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5日,校园日为10月12日,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认真贯彻《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做好宣传周期间相关活动组织

(一)认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要把网络安全宣传周作为加强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积极对接驻地网信、公安等部门,结合本县区、本学校工作实际,通过知识普及、警示教育、讲座和竞赛等形式,认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积极组织校园日等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要按照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日等活动,组织师生参与网络安全论坛、线上博览会、微课征集展播、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受众面。

(三)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能力,认真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理清网络资产清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大网络安全工作保障力度,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三、强化日常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要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按学期制定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利用专题讲座、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重点提高师生的网络信息甄别能力、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安全事件防范能力,防止学生沉迷于互联网,教育学生做到文明健康上网。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举办线下活动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明确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要提前进行参加活动人员的健康筛查,严格落实活动期间防控措施,并做好活动前14天人员健康监测。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0月1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联系人:孙召坤,联系电话:8312698,电子邮箱:jiaoyuxinwen@163.com


附件:活动宣传网址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活动宣传网址

1.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网址:https://wlaq.xiancn.com/。

2.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山东省活动宣传网址:http://www.dzwww.com/2021zthz/wlaq/

3.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山东省校园日活动宣传网址:http://www.sdei.edu.cn/2021/wl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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