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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临沂市普通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

临教函〔2022〕103号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单位,局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充分调动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和全市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德育管理、德育研究人员。

二、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采取差额评选,拟评选优秀德育工作者180名。评选推荐名额根据各县区教师数、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配。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受到家长、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同。

2.尊重德育工作规律,能积极探索德育新途径、新方法,德育工作规划、组织有序,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

3.勤于学习研究,德育工作实效性较强,在优化德育环境、加强德育领导和管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体现课程的德育主渠道作用,开展德育活动、加强学生德育养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特殊儿童;组织实施学生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家长委员会工作,推进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有机结合教育体系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含2年,截至2022年12月)且仍然从事德育工作。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评:(1)分管工作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或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的;(2)因教育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或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3)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4)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评选程序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逐级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各学校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成立7人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认真组织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校推荐人选,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综合考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根据名额要求,择优确定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推选条件,规范推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县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个人,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各县区要将此次推选工作作为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深化学生德育工作的良好契机,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全员育人意识,践行立德树人任务。

(三)各县区在推荐人选时要兼顾各学段,要对乡村学校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原则上学校管理人员推荐人选不超过总人数的15%。

(四)推荐参评人选需提供推荐表,一式5份,A3纸正反面打印;汇总表,一式1份;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页面排版美观,一式5份;近5年(2017年12月1日以来)主要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限报5件,以德育工作相关荣誉或奖励为主。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推荐参评人选材料由各县区汇总后于2022年12月19日前报送。纸质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不接受个人与学校的邮件)。

联系人:徐怀晨,联系电话:8312523。

邮箱:lysjyj_jjk@ly.shandong.cn。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临沂市普通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3.临沂市普通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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