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直属各小学
为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0月份举办临沂市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本次课例展评的讲课内容,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从现行版本教科书中任选,控制在教学进度10月30日之后。
二、参评资格
1.现任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热爱教育工作,勤奋好学,师德优良,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2.自愿申报,经学校、乡镇、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级德育优秀课例展评一等奖的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赛资格:
1.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反映有严重师德问题且调查属实的;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搞不正之风的。
三、评选程序与方式
1.展评活动由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具体实施。
2.采用县区(市直学校)、市级按比例选拔的形式。第一阶段为县区(市直学校)级初赛,第二阶段为市级选拔赛。
3.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以县区(市直小学)为单位推荐,每县区(每所市直小学)每学科推荐2节,其中县区推荐城区(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学校、乡村学校各1节。(其中小学数学学科参评教师须一名执教第一学段,另一名执教第二学段。)
4.市直小学将于9月底或者10月上旬举行市直学校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从全部市直小学参评选手中每学科共推荐2节参加市德育优秀课例评选。
5.市级展评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城区与农村分别举行,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