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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初中部分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7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属各初中学校: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与《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精神,为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探索结合学科教学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德育课程资源,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于9月下旬10月上旬举行初中部分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二、评选要求

1.参评课例要落实学科德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

2.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

3.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4.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评选程序与方式

1.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组建评审专家组,制定评选细则,设计实施展评活动。

2.采用县区(市直学校)、市级按比例选拔的形式。第一阶段为县区(市直学校)级初赛,第二阶段为市级选拔赛。

3.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以县区为单位推荐,每县区每学科推荐2节,其中城区、乡村学校各1节。全部市直初中学校每学科共推荐2节。

4.市级展评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城区与农村分别举行,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四、评选结果

公示展评结果,对市级展评获奖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并推荐优秀获奖课例参加山东省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

学科展评内容及具体安排,见各学科正式通知。

临沂市教科研中心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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