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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各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精神,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1~3日在临港一中举办临沂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

2.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3.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二、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每县区各2人,临港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1人,局直属学校4人,承办县区不增加名额。

2.参评资格:现任专职高中思想政治教师,教龄满一年以上,师德优良,教学成绩突出;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级德育优秀课例展评一等奖的教师。

3.评选方式: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每节课时长为45分钟。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三、教学内容

在高一高二年级教学内容中选择,参评教师具体授课课题将于10月24日抽签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请县区和市直高中学校,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临沂市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稿发至邮箱:fsl2020@163.com,不接受选手个人的邮件。

2.参评教师请于10月24日上午10:00到市教育局14楼会议室召开参评选手预备会议,同时提交附件原件(盖章)。不准缺席和请人代替,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为充分发挥市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欢迎教师前往观摩。

4.评委、参评教师及其他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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