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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科院《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科院《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各初中:

接省教科院通知,全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于2016年11月7日至10日在聊城市举办。根据省教科院要求,各市、县(市、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研员按时与会;每县(市、区)可安排2—3名初中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参会。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6.10.17

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改革,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0日,在聊城市举办全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每市推荐两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城区与农村学校各一名)参加全省展评活动。

二、展评办法

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分城区与农村两组进行。

三、活动要求

1. 各市要积极做好参评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至省教科院张彩霞邮箱:zcxsdjy@163.com。纸质推荐表由各市教研员报到时交会务组。

2.各市根据《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课题安排表》(见附件2)选定课题。参评教师每人须准备20份教学设计,于上课前交给评委。

3.各市、县(市、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研员按时与会。每县(市、区)可安排2—3名初中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参会。

四、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2.各市教研员于10月25日前将本市与会人数报聊城市教研室布济英老师。联系电话:18663010039。

3. 专家评委、仲裁委员和参评教师于11月7日下午3点前在星程酒店(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101号)报到,3点半召开预备会议。其他与会人员均于11月7日报到,具体地点安排如下。

潍坊、青岛:昌润大酒店(东昌府区昌润北路1号,昌润路与东昌西路交汇处,电话:0635-8389088)

威海、烟台:管道大厦(东昌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635-8423025)

东营、济宁:东昌宾馆(聊城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联系电话:0635-8421002)

菏泽:黄河商务大酒店(聊城市昌润北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黄河河务局院内,联系电话:0635-8449999)

德州、莱芜:优加连锁酒店(实验中学对面西30米,联系电话:0635-8509111)

济南、淄博、滨州:华夏一家酒店(聊城市振兴路西首,联系电话:0635-5080999)

泰安、临沂、枣庄、日照:中苑大酒店(原中银大酒店,聊城市东昌西路135号,联系电话:0635-8762900)

附件:

1.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

2.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课题安排表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

教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教龄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课题名称

电子邮箱

教育教学主要成绩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教研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研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

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

课题安排表

地市

课题(山东人民版《道德与法治》教材)

城区组

农村组

济南 潍坊 日照 东营

自尊自爱是我的需要

法律制裁违法犯罪

济宁泰安淄博

我自尊 我自爱

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青岛 临沂 枣庄 莱芜

扬起自信的风帆

生活离不开法

聊城德州威海

走自立自强之路

在磨砺中走向坚强

菏泽 烟台 滨州

人生难免有挫折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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