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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多措并举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浏览次数:

兰山区是山东省教育示范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82所,各级各类幼儿园685所。多年来,兰山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推进县域内教育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大项目建设,增加乡村教育资源存量

2019年以来,兰山区启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工作,着力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规划项目9个,涉及学校9处,改扩建校舍建筑筑面积6.6万多平方米,投资1.51亿元。项目实施后新增班额118个、学位5690个。

二、扩大资源投入,提高乡村学校教育配套水平

一是提高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水平。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安排专门资金改造提升农村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运动场及围墙,为53所农村学校更换多媒体教学设备1681套,总投资达5043万元;为87所学校实施运动场改造项目65个、围墙改造项目65个,总投资1.3亿多元。

二是进一步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中央、省、市部署,编制了“十四五”专项规划,涉及学校24处,建设面积16万多平方米,总投资5.8亿多元,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运动场地面积1.6万平方米,新增餐位1.2万个,新增学位1.2万多个,新增床位1000个。

三、落实倾斜待遇,支持乡村教师“留得下、教得好

一是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2021年1月1日起,兰山区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考核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按月发放,每人每月标准由200元提高到400元。另外,每增加1年乡镇经历,月增发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考核补贴每年12月份发放,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核定,依据教师平时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年度考核结果等制定相关考核、分配方案。

二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三是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2020年投资960万元,建设周转宿舍76套;2021年投资100万元,建设周转宿舍30套;2022年计划建设周转宿舍110套,将为260名教师解决住宿问题。

四是实施农村教师提升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享受省特级教师待遇。2021年,兰山区3名农村教师入选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四、加大师资交流,提升城乡教师队伍质量

兰山区在加大教师招聘力度的同时,采取“有收有放”方式,注重师资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持续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研究实施了《2021年兰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区内交流轮岗。2021年,共交流教师272人,其中通过考试实现交流轮岗118人,由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11人,在农村学校间交流轮岗30人,到师资紧缺学校进行援教95人,18名优秀教师到偏远农村以及新疆、青海、重庆进行为期1年的支教。2022年,全区共交流教师336人,援教170;市域统筹由莒南、临沭等县来兰山区挂职研修支教人员200余名。另外,定期选派城区副校长、优秀教干、年轻干部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带去先进的教育理念。

五、深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区化办学以现有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区域为主要单位,区域内相同或不同学段的学校结成办学联合体,形成同学段“横向抱团”、跨学段“纵向衔接”办学格局;集团化办学以优质品牌学校为核心,采取学校自主组合、行政主导组合等多种方式,组建区域内或跨区域的办学联合体,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推进课程共建与资源共享,促进集团成员校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全区已建设学区15个、教育集团15个,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100%,参与学校均已成为特色鲜明、公众满意度高的“家门口的好学校”。(李正华 王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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