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二、办理依据
1.《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2.《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普通高校。
四、办理条件
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应征入伍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学校组织政策宣传;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由学校审核汇总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核。
(五)次年,学校根据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名单组织发放。
(六)整个流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普通高校分类归档备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秋季学期上报,次年省拨付资金后发放。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普通高校。
(二)电话咨询:0539-832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