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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5〕32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前后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5〕6号)和8月16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8月24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平安,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领导带领分管科室组成督查组根据联系县区和实名制责任分工,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7日—11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1.各县区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2.落实省、市有关通知、会议精神,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3.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情况。

三、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县区至少抽查高中一所,一个乡镇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各一处,市直学校必查。查出问题当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防范。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学校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搞好形势分析研判及预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各县区、学校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排查,不放过任何角落、每一个环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抓到底,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深入督查,确保实效。各督查组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原则,对照检查内容,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督查见到实情,取得实效。检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认真填写《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记录表》(附后),务必于9月18日前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存档。

附件:1.局领导联系县区学校安全分工

2.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实名制责任分工表

3.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记录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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